04月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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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智慧停车是否合法?

一、西昌智慧停车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因为智慧停车是国家允许,利用无线通信技术,移动终端技术,GPS定位技术等高科技技术将城市停车位的采集,管查询,预订和导航服务,实现停车位资源利用最大化,最优的智能服务。

二、沈阳智慧停车是否合法?

合法。沈阳智慧停车是市政府所属企业具体开展马路停车业务的,是市场监管局核准,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正规企业,所开展的停车业务合法。

三、智慧流管门禁是否合法?

应该合法。

开放式小区为了加强人员和车辆的统一管理,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可以安装门禁系统,这是合理合法的行为。小区业主都希望小区环境优美、整洁有序、规范停车,给业主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所以按照门禁系统可能只是其中的一个方法和手段。

四、广州智慧停车是否合法?

广州智慧停车是合法的。智慧停车是通过智能停车系统实现停车位的管理和智能化分配,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智慧停车还具备智能化管理的优势,能够有效减少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停车利用率,方便市民出行。在未来,类似花都智慧停车的智能停车系统还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普及。

五、期货交易是否合法?

期货是合法的,并且与股票的期货账户交易一样属于正规交易,国内的期货交易受到相关的监管与保护,会在证监会里登记在册备案的,但是必须选择正规的期货公司,远离非法配置与不合法的带单平台。中国的期货交易种类多样,有贵金属,建材,能源等。

六、虚拟积分交易是否合法?

虚拟积分交易不合法,现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积分交易,而消费积分本身没有社会危害性,积分交易行为本身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消费积分应当可以进行交易。当然,积分发放人及交易人,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进行交易,利用积分交易规则的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将必然地属于违法,并将被法律所禁止和惩罚。

七、贵金属交易是否合法?

目前在国内拥有合法资质贵金属交易场所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一个。其他的都是国家不认可的。但是香港有很多交易平台,受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监管,也是正规的平台。

八、量化交易国内是否合法?

量化交易在国内并不是非法的,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监管规定。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针对量化交易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了规范和监管。同时,量化交易机构也需要取得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和经营许可证。因此,只要在遵守法规的前提下,量化交易在国内是合法的。

九、外汇交易是否合法?

目前存在国内合法的外汇交易是,在银行里面的外汇实盘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暂时是一个空白,所以很多投资者会选择国外的保证金交易平台来交易。

现在国家允许有监管资质的外汇交易商可以设立办事处经营,所以有正规监管的外汇交易是合法的,全球也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三国国家的监管机构有权威,要选平台就选三国监管下的平台交易。

十、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是否合法?

想弄清楚国内虚拟货币是否违法?可以看看近期国家对涉虚拟货币案件的判决结果。

引言:

本人12月25日的文章《外汇管理局出手了!越来越多的U商可能会定非法经营罪!》:

已完美预判最高检、国家外汇局今日2023年12月27日的联合发文 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最近涉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经营罪的曝光度有点太高了,这两周隔三差五的重磅新闻,广东高法,央视,最高检,国家外汇局,都是有着绝对影响力的官媒。

打击虚拟货币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将成为往后的重点打击对象,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平时也有不少币圈朋友问我,怎么炒币赚差价就成非法经营了呢?那么今天我们来看看最高检、国家外汇局的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都告诉了我们哪些道理。

首先,看标题。

本次发布的主要是“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所以案例中的大多数是侦查机关、检察院与外汇管理局联合办理的。

强化行刑衔接”,在国家规定的场所以外买卖外汇首先是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应受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再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文中指出,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之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

本次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中,涉虚拟货币类犯罪排在前两位,皆以非法经营罪为主。

案例一、赵某获利3.5万,判刑7年

一、简要案情:

原文当中的描述内容太多,这里我们对人物关系,法律关系等都进行简化讲解。

(马赛克是因为找不到画板中的橡皮擦功能做的替代,画的略潦草了)

尤某通过其搭建跑分平台,收取上游网赌、电诈等资金,为黑灰产提供进行支付结算赚取佣金。(48天吸金31亿!好多 啊……)

尤某将人民币给到赵某,赵某收款后给到尤某对应的虚拟货币,赵某从中获利3.5万元。

在审查上述案件相关证据时,检察院又发现了赵某的漏罪——利用虚拟货币提供外汇兑换服务

(图示就叫:外汇对敲)

赵某在迪拜收客户的迪拉姆现金(迪拜当地货币)后,会将对应的人民币转入客户指定的国内人民币账户。赵某将其收取的迪拉姆购入U,再将U换为人民币。通过汇率差,赵某1个月获利人民币87万(做U商确实暴利…?)。

二、邵律师评析:

上述小标题有一丝丝标题党了,因为没提赵某非法买卖外汇的87万。但其实也不完全标题党,因为如果不是查到了尤某,也就不会顺藤摸瓜查到赵某(当然,赵某也可能会因其他案子被牵连而案发,这是时间的问题,只是如果不是因为收了这3.5万,赵某的换汇生意可能可以做的再久一些吧。)

这个案例确实非常典型,因为在一个案子当中,涉及到虚拟货币相关的两种非法经营罪类型(具体是指邵律师在此前的系列文章中提到的 class="nolink">支付结算型非法经营罪 class="nolink">买卖外汇型非法经营罪, 点击即可阅读原文)。

这个案子中,U商非法买卖外汇是被牵连出来的漏罪,这和上周日12月24日央视报道的山东青岛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是一样的,在警方对地下钱庄,跑分平台调查时,“意外”发现了帮助这些平台兑换虚拟货币的U商。

另外,本案当中还有个需要提示大家的点:域外犯罪管辖问题。很多人会觉得,国内做U商比较危险,国外应该安全?本案当中的赵某,就是在迪拜做的收U的生意。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管辖权规定了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就是说,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我国享有管辖权;属人管辖权,是指只要是中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我国同样享有管辖权。所以,只要是中国人犯罪,或者犯罪行为或结果在国内的,我国都有权管。(想要深入了解我国刑事司法管辖问题的,可戳这篇文章了解 《在国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中国公安能跨国抓人吗?》)

案例二、老板被抓,员工作为从犯仍获刑5年

一、简要案情:

陈某:幕后大Boss(另案处理)

郭某:受雇于陈某,搭建非法汇兑网站

范某:为汇兑网站进行 “外币-虚拟货币-人民币”交易

詹某:向范某提供银行账户,身份证,用户注册虚拟货币交易账户用于涉案交易

二、邵律师评析:

同样是换U,涉及利用虚拟货币变相买卖外汇,为什么案例1定非法经营罪,案例2中的詹某定帮信呢

郭某的身份和作用是搭建和维护网站,类似程序员,未参与具体经营活动机违法所得分成,为什么和陈某、范某一同都定了非法经营罪呢

以上问题是关键,就在于司法机关对于行为人主观明知判断,各行为人是充分明知大Boss的行为,还是概括的犯罪故意。

更详细的分析可 《非法经营罪,居然成为币圈U商涉刑高发罪名?》中的第二部分,详细列举了三种情形,就包含了和本案中类似的情况。

写在最后:

解答本文标题中的问题:买U卖U到底违不违法?根据目前我国的相关政策,邵律师的回答依然是,不违法

在案例1当中,U商赵某及辩护人自己只是单纯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不属于外汇买卖,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为什么辩解无效?因为虽然单向的法币与U的交易是合法的,但行为人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为外贸商等群体提供换汇服务牟利, U只是其换汇的工具而已。

即使没有为所服务的客户做换汇想法的U商,在选择客户时也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因为可能一不小心,就被动的成为换汇链条上的一角。在公安、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不断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外汇“对敲”的司法环境下,一旦涉案,必严惩。

本文原创作者:邵诗巍律师

特别声明: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