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深圳医保实施细则?
1.报销标准
住院待遇
如果参保人没有办理转诊或备案,在深圳市外的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将按照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的90%、70%来报销
2.政策依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条:
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
3.门诊待遇
如果参保人没有办理转诊或备案,在深圳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的,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可以先垫付,回深后在个人账户余额里扣减
政策依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条:
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二、互联网 实施细则
互联网实施细则:提升网络规范与安全
在互联网时代,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风险。为了确保互联网的稳定、有序和安全,制定互联网实施细则成为当务之急。
互联网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行为,促进互联网的可持续发展与良性竞争。它约束了互联网公司在产品设计、用户隐私、信息传输等方面的行为,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网络安全。
1. 优化产品设计
互联网实施细则要求互联网公司以用户需求为导向,设计出符合用户期望的产品。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充分考虑用户的意见和反馈,积极改进产品的易用性和用户体验。
另外,互联网实施细则还重视产品的隐私保护功能。互联网公司需要加强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规范,保证用户个人隐私的安全。在产品设计中,应该设置合理的隐私设置选项,让用户更好地掌控自己的个人信息。
2. 加强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是互联网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之一。互联网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措施,有效预防黑客攻击、网络病毒传播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此外,互联网实施细则还要求互联网公司加大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避免因个人失误导致网络安全漏洞。
3. 促进信息传输
互联网实施细则在促进信息传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它要求互联网公司提供高质量、高速率的网络服务,确保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输效率。
互联网实施细则还要求互联网公司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监管义务,防止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暴力、恐怖和其他违法信息。互联网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4. 维护用户权益
保护用户权益是互联网实施细则的核心任务之一。互联网公司需要尊重用户的个人权利,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实施细则要求互联网公司公示用户权益保护政策,明确用户的权益要求和维权渠道。对于用户的投诉和举报,互联网公司应该及时回应并依法处理。
总结
互联网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规范与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法规。通过优化产品设计、加强网络安全、促进信息传输和维护用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互联网实施细则推动了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互联网用户,我们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合理使用互联网产品与服务。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互联网才能成为我们安全、便捷的数字生活空间。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最新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也一直备受关注。为了规范和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其中,《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我国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方面最为重要的法规之一。该规定于20XX年颁布实施,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主体、内容审核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收集、编辑、发布和传播互联网新闻信息。
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严格审核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还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的保护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了更加具体地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执行和操作细则,国家最新颁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于20XX年正式生效,该细则进一步细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要求和操作指南。
这些细则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内容审核、用户认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审核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加强对用户身份的认证,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并对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保护。
同时,该细则还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版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意义与挑战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们获取资讯的方式,提高了信息的传播效率。
然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之一是信息真实性的问题。互联网新闻信息的传播速度快、广泛性强,一旦出现虚假、不准确的信息,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此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还需要面对信息版权保护的问题。互联网的特性使得信息的复制、传播变得容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合规管理对于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明确的管理规定和规范的操作细则,才能够确保互联网新闻信息的准确、真实、合法。
结语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颁布,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规范发展。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管,能够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的质量,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作用。为了更好地应对挑战和机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四、最新发票管理实施细则?
近期已经发布。根据该细则,发票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和严格化,包括发票开具、存根留存、报销管理等方面。同时,细则中也强调对于违规开具、违规使用发票的处罚力度会进一步加强。这种规范化和严格化的发票管理旨在加强基层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和效果,遏制虚开发票等不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税收损失。值得注意的是,细则的实施也将对企业和个人的发票开具和使用带来影响和挑战,需要相关方面做好相应的应对和配合工作。
五、2021最新互联网银行存款
在当今数字时代,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个人智能设备的普及,互联网银行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在2021年,互联网银行存款方面又有了最新的变化和趋势。
1. 互联网银行存款的定义
互联网银行存款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和在线平台进行资金储蓄和管理的一种方式。它提供了全天候、便捷、安全的存款服务,无论何时何地,只需通过互联网就能实现存款、转账、查询和管理资金等操作。
2. 2021年互联网银行存款的新变化
2021年互联网银行存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趋势,给用户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2.1 新增存款产品
随着竞争的加剧,互联网银行不断推出更多创新的存款产品。这些产品不仅提供了传统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还提供了更多种类的高利率存款、活期宝、余额宝等,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
2.2 提高存款利率
为了吸引更多的存款客户,互联网银行在2021年加强了存款利率的竞争力。许多银行推出了较高的存款利率,以吸引客户进行存款,并提供更高的收益。
2.3 强化用户体验
当今数字时代,用户对于便捷、高效和个性化的服务有着更高的要求。互联网银行在2021年加强了用户体验的改进,提供了更友好的界面设计、更快捷的操作流程和更贴心的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或电脑随时随地进行存款操作,方便快捷。
3. 互联网银行存款的优势
互联网银行存款相比传统银行存款具有以下的优势:
- 全天候服务:互联网银行存款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 便捷操作:用户只需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无需前往实体银行。
- 安全性高:互联网银行通过多层加密和身份认证技术来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
- 利率较高:部分互联网银行提供了较高的存款利率,让用户获得更多的收益。
- 个性化服务:互联网银行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偏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增强用户体验。
4. 如何选择互联网银行进行存款
在选择互联网银行进行存款时,用户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 信誉度:选择有较高信誉度和口碑的互联网银行,确保资金的安全。
- 利率:比较不同互联网银行的存款利率,选择收益较高的银行。
- 服务质量:了解互联网银行的服务质量,包括客户服务、操作流程等。
- 用户体验:考虑互联网银行的界面设计、操作流程是否符合个人需求。
5. 结论
2021年的互联网银行存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趋势,为用户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便利。互联网银行存款具有全天候、便捷、安全等优势,而选择互联网银行进行存款时,用户应该考虑信誉度、利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等因素。相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银行的创新,互联网银行存款将会进一步完善和改善,给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六、银行出错赔偿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银行业及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改善银行业经营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根据《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以下简称《维权公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行业维权,系指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和会员单位按照《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规定,依据协商一致达成的共同意愿,以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方式和手段,针对损害行业及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行业力量,采取联合行动维护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行业维权旨在改善银行业生态环境,统一行业规则,促进会员单位协作经营;凝聚行业力量,共同抵制损害会员单位权益的行为,促进银行业共同发展。
第四条行业维权坚持依法合规、自愿申请、集体认定、联合行动的原则。
第五条对协会做出的联合行动决定,会员单位应当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协会建立行业维权日常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实施维权工作。
第七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行业维权的组织实施。协会维权部协助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维权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维权小组,由9名常务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对维权申请进行认定,做出支持维权、确定维权措施以及驳回申请等决定。
第九条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维权需要和会员单位申请,对维权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条维权小组认为需要采取“停止办理银行业务”联合行动的维权事项,应提请全体会员单位做出决定。决定可通过会议和书面两种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协会已受理的维权事项,会员单位应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协会区别不同情况,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联席会议,协会网站披露等形式,向会员单位发布信息,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共享。
第十二条协会联合地方银行业协会开展维权行动,充分发挥地方银行业协会的作用。
第三章维权范围
第十三条根据会员单位诉求,对银行业发展中遇到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形,制定行业规则,提出立法、行政和司法建议,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第十四条会员单位遇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金融债权受到损害,危及其他会员利益或行业发展的,可以申请行业维权:
(一)债务人到期不偿还银行借款、垫款本金,不按期支付利息的;
(二)担保人不按合同规定履行担保义务的;
(三)债务人未征得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抵押物,或者以改制、重组、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解散、破产等方式隐匿、抽逃、转移资产,致使债权银行的债权悬空的;
(四)债务人以多头开户、转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督,致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的;
(五)债务人对债权银行隐瞒影响按期偿还本息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使银行贷款处于高风险状况的;
(六)债务人或担保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银行合法权益的。
第十五条会员单位遇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经营权受到损害,有碍银行业发展的,可以申请行业维权:
(一)会员单位受到行政权力干预或不作为影响,导致业务开展受到严重影响的;
(二)会员单位受到媒体或其他方面不公正对待,导致正常开展的某些业务被迫停止或其他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利用不公开招标、订立不公平条款等手段在会员单位之间制造恶性竞争,导致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
(四)会员单位营业场所遭到聚众无理闹事,严重影响正常营业的;
(五)社会中介组织违背诚信原则,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告、意见书等,导致会员单位据此做出决策,造成损失的。
第十六条会员单位遇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物权和知识产权受到损害,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申请行业维权:
(一)财产遭到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遭受其他侵害的;
(二)享有抵押权的抵押物遭到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
(三)专利权遭到侵害的;
(四)商标权遭到侵害的;
(五)著作权遭到侵害的;
(六)商业秘密遭到侵害的;
(七)被授权使用的知识产权或特许权遭到侵害的。
第十七条会员单位遇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名誉权受到损害,影响银行业发展环境的,可以申请行业维权:
(一)媒体针对协会和会员单位所做的报道严重失实,给协会和会员单位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机关通过文件、大会等形式发布的信息,有损协会和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
第十八条会员单位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也可以申请行业维权。
第四章维权措施
第十九条警示通知。对于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向会员单位支付借款本息;或者侵权人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可向债务人发出《警示通知》,同时将警示企业名单通知各会员单位。《金融债权警示通知》应写明:①债权人或权利人权益受损害事实;②要求债务人限期还款或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的明确要求;③债务人拒不还款或侵权人不停止侵权行为可能引发的行业联合行动的后果。
第二十条内部通报。对于债务人或侵权人发生损害会员单位权益行为的,会员单位可向协会提出申请,在会员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债务人或侵权人接到警示通知后,不采取任何措施偿还银行借款、化解信贷风险或者停止侵权行为的,协会将情况进行行业内部通报。
第二十一条停止办理新的授信及相关业务。对于内部通报企业,经维权小组审议决定,会员单位采取联合行动,一律停止办理新的授信和贷款,停办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相关业务。
第二十二条公开曝光。债务人接到警示通知后,不偿还银行借款,且采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等方式,逃避会员单位债务的;或者态度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协会可对债务人或侵权人进行公开曝光。
第二十三条停止办理银行业务。发生债务人或侵权人损害多家会员单位权益,并危及到行业利益的情形,依据法律法规和债务人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经全体会员表决,对债务人或侵权人停止办理一切银行业务,直至清理其银行账户。
第二十四条维权过程中,有充分证据证明地方或行业对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实施地方或行业保护、严重损害银行业合法权益的,协会可向会员单位提出预警,在会员范围内通报相关情况,建议谨慎对特定地区或行业办理授信、贷款及其他业务。
第二十五条对损害银行业权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靠行业力量仍不足以消除损害影响的,除采取行业联合行动外,可向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提出呼吁、建议,借助行政和司法手段共同制止侵权行为。
第五章维权程序
第二十六条会员单位发现债务人或侵权人有本细则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进行维权。
会员单位申请维权,要真实反映权益受损事实,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失实而导致联合维权行动给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消除影响。
第二十七条会员单位提出金融债权维权申请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会员单位提出维权申请,填写维权申请表,经会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加盖公章,送达协会秘书处。维权申请应写明:①权益受损事实;②维权法律依据;③建议维权措施;④其它相关材料。
(二)受理。协会维权部收到会员提交的维权申请后,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维权部及时通知申请人加以补充。
(三)审议。维权申请提交维权小组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审议。维权小组讨论后做出支持维权或驳回申请的决议。审议可通过会议和书面两种形式进行。
会员单位申请被驳回的,可向维权小组复议一次。
(四)发送《警示通知》。维权小组做出支持维权决议后,由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向债务人或侵权人下达《警示通知》。警示期为30天。警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将警示结果书面报协会秘书处。
(五)复查和核查。债务人收到《警示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还款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的,申请人应复查和补充维权材料,将复查结果报协会维权部。协会根据需要,可通知所有会员单位核查债务人对本单位欠款情况,向协会报送。复查、核查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六)专家咨询。申请人提出专家咨询要求的,协会可安排进行专家咨询。专家咨询的具体事宜,按照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定办理。
(七)做出决定。复查期满,债务人仍没有还款表现,或者仍没有纠正侵权行为的,维权小组对是否采取联合行动及联合行动措施做出正式决定,发出《联合行动通知书》。《联合行动通知书》应写明维权依据、维权措施等内容。维权决定的表决按照维权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的原则执行。对需要采取停止办理银行业务联合行动的,由全体会员单位按照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的原则做出决定。
(八)执行。会员单位接到《联合行动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属机构执行。
第二十八条会员单位提出针对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侵权行为维权申请的,维权程序参照第二十七条金融债权维权办法,具体措施和程序由维权小组确定。
第二十九条通过实施联合行动,被制裁人对损害银行权益的行为进行切实整改,并取得效果的,可终止联合行动。
第三十条终止联合行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原申请人要求对被制裁人终止联合行动的,应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被制裁人具体还贷、停止侵权行为和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
(二)发函。同一被制裁人由多个会员单位申请联合行动的,协会向原其他申请人发函,征询终止共同行动意见,意见一致的,提交维权小组审核。
(三)审核。维权小组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终止联合行动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申请人权益已得到维护的,应做出终止联合行动的决定,发出《终止联合行动决定书》。表决按照维权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的原则执行。
(四)终止。会员单位接到《终止联合行动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属机构执行。
第三十一条协会做出的联合行动决定和终止联合行动决定,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地方协会组织实施的行业维权,应向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向中国银行业协会反馈情况。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会员单位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联合行动决定的,协会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进行提醒或质询,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书面警告;
(二)会员内通报批评;
(三)暂停部分会员权利;
(四)暂停会员资格;
(五)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十三条由维权小组做出对会员单位的处分决定,表决按照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的原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会员单位对处分不服的,可向理事会申请复议,或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由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自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银行双录实施细则?
本规定所称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简称专区“双录”),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下简称自有理财产品)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代销产品),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纳入专区“双录”管理。
八、会计法2022最新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九、最新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第二十一条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第二十三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的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最新互联网市值排名?
第一名:阿里巴巴
这一阶段,阿里巴巴的市值稳中有升,目前市值达到了 3.86万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值证明了阿里要做全球第五大经济体,已经有了一定的资本了,注意!这个市值是还不包括阿里云和蚂蚁金服这两个超级独角兽,阿里最赚钱的支付宝就是隶属于蚂蚁金服。并且,前天蚂蚁金服才刚被估值1500亿美金,这又是一家万亿级别的互联网公司。
第二名:腾讯
由于数据宝统计的是上一周的腾讯市值,所以这家公司统计腾讯的市值为 3.68万亿元人民币!但是,最新的数据显示,腾讯已经在前些天超越阿里巴巴,总市值为42416.21亿港元!
我的看法是,游戏是一块肥肉,腾讯不做别的国家就会做,与其让其他国家把钱赚了,不如让腾讯赚了,就是要想办法让中国小孩减少游戏时间,防沉迷开发做得更好!